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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风景区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40)整改情况的公示

2025-06-25 17:29 东湖风景区生态环境分局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40)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级验收。按照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自然保护地存在违规建设活动。荆州市何王庙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大量土地违规出租用于围垸、挖塘养殖,严重破坏湿地自然生态和江豚生境,目前缓冲区内仍有4108亩养殖鱼塘。

二、整改目标

举一反三,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长效机制。

三、整改措施

对省级推送的人为活动遥感监测问题线索清单,组织各区核实并整改销号备案,合力协同推进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联动机制,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将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林长制”考核事项,以考促改,以考促治。制定武汉市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方案,改进监督方式,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自查自纠和专项培训,不断提升全市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水平。

四、整改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目标任务,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摸底排查,建立了长效机制。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对省级推送的人为活动遥感监测问题线索清单,核实整改并销号。积极与市湿地保护中心、区环保局对接,及时获取问题线索清单。督促各景区管理处开展自然保护地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我委已完成全国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管理平台2024年第一批次18个问题线索核查,并已提交省林业局审核,目前正推进全国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管理平台2024年第二批次14个问题提线索核查整改工作。

2、建立健全综合联动执法机制,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2025年2月12日,管委会相关领导组织召开了全区“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交接推进会,会议明确: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城管执法局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联动,建立“一对多”工作机制和工作平台。2025年2月27日,组织召开了行政执法事项移交会,会上相关职能部门与城管执法局签订了行政执法事项移交书。

3、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自查自纠。全区共配置51名全职护林员,开展全区日常巡护工作,确保全区林地、湿地、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安全。

4、开展专项培训,不断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水平。通过开展自然研学、义务植树、湿地保护等活动形式,大力开展湿地保护与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宣传,形成全民积极参与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深入人心。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6月25日至7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联系电话:027-86776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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