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风景区生态环境分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开询价的公告
为确保东湖风景区生态环境分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顺利开展,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东湖风景区生态环境分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审查各类民商事合同、重大法律事务函件或其他法律文书,妥善处理各类法律纠纷,参与重大决策活动,代理办理行政复议诉讼,完成违法案件线索移交法律审核等工作。
预算金额:3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等。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内容
1.解答甲方日常工作中的法律咨询,为甲方提供有关法制信息和法律资讯;
2.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在工作及内部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法律风险,向甲方提供尽可能详细的咨询、建议和法律分析意见,以供甲方决策;
3.协助审查将由甲方签署的各类民商事合同、重大法律事务函件或其他法律文书,并根据需要协助甲方追踪其履行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形提供维护甲方权利的法律建议及法律支持;
4.为甲方提供用工管理法律服务,帮助甲方规范用工、减少法律风险、维系和谐用工关系;
5.应甲方要求,协助甲方妥善处理与第三方的各类法律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分析意见和建议,避免矛盾升级,化解纠纷;
6.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重大决策活动,为甲方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7.根据甲方授权,就甲方有关事项出具律师函、律师意见等律师文书;
8.根据甲方授权,通过报刊、电视等公众传媒渠道发表律师声明,申张甲方的合法权益;
9.根据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办理行政复议、诉讼等案件。
10.应甲方要求,完成违法案件线索移交法律审核。
(二)有关要求
1.项目组至少包含2名全职律师,且承担过生态环境领域法律顾问等相关工作。
2.及时办理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内的法律事务,除甲方要求的特殊情况外,合同、文书等审查时间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3.乙方委派顾问律师每月到甲方办公地址现场交流咨询一次;其他时间,双方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律所当面咨询等双方协商的各种方式进行法律顾问工作。
四、响应文件要求
(一)询价报价单(详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相关工作业绩;
(四)项目成员职称证书及业绩证明;
(五)信用查询记录。
上述询价响应文件均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密封。
五、采购规则
经审核相关资料,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纳入采购备选范围,超过预算金额为无效报价。本次采购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按照“最低价中标法”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确定1名供应商。当报价最低且报价相同的,结合过往业绩经验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供应商。有效报价单位有3家或以上,以实际报价家数按照以上询价规则确定供应商。报价单位因不可抗因素放弃中标或不能开展后续工作的,顺次递补。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递交时间:2025年8月12日17时前
递交地点:武汉市武昌区黄鹂路80号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208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黄鹂路80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汤峥027-86776255
附件:询价报价单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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