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局

日期:2021-02-24 16:21信息来源:区工委组织部字体: [ ]


卫生健康局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推进健康东湖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和措施。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符合基层实际的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实施,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六)负责区属二级单位、派驻机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东湖工委、管委会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实施中医药行业管理;制定并落实全区中医药发展措施,组织开展全区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广泛宣传和普及人道主义精神;积极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培训;辅助政府开展备灾救灾、参与应急救护救援推动辖区输血献血工作,积极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社会和谐

(十一)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应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进健康东湖行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更加注重加强医疗、医保、医药政策和制度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