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乡工作办事处

日期:2025-05-30 17:42信息来源: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乡工作办事处字体: [ ]


1.负责组织辖区内社区(村)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各项方针政策精神;

2.负责辖区内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3.负责辖区内基层工会、团委、妇联、民宗等工作;

4.配合区人事劳动局开展辖区内人员就业工作;

5.负责辖区内社区(村)宣传及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负责综治信访、维稳、纪检工作;

7.配合开展环境卫生、大城管等工作;

8.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9.指导基层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居民群众和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引导规范小区业委会依法有序运作;

10.动员社会参与。动员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等五方力量有机联动、协同共治、整合资源、凝聚力量,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为社区发展服务;

11.负责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婚姻登记、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慈善事业、老龄等民政事务工作;

12.配合动物防疫工作;

13.负责对基层“三资”进行监管;

14.在区统筹发展局的指导下,具体实施风景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工作;

15.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权利保障、来访接待、走访慰问等工作;

16.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