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96308130/2019-149956 | 发文日期 | 2019-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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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 | 文 号 |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分 类 | 其他 |
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月度工作调度会制度》的通知
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月度工作调度会制度》的通知
区属各单位、各派驻机构党组织,机关各部门:
为切实增强全区各项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增强委领导及各单位(部门)之间的交流协作,推动我区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年度绩效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工委、管委会研究制定了《月度工作调度会制度》。现予以印发。
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
2019年3月19日
月度工作调度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主动性,提高决策和执行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增强委领导及各单位(部门)之间横向交流、沟通协作,强化督办考核,推动全区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年度绩效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办公室负责月度工作调度会的组织、协调和督办。
第二章 会议时间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当月末的最后一次或次月初的第一次工委会、主任办公会上进行汇报。
第四条 人员组成
(一)委领导;
(二)办公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三)委领导指定的涉事单位(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 委领导确不能参会的,须指定重点事项的牵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
第三章 会议内容及程序
第六条 委领导统筹各自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重点工作,每个单位(部门)工作不超过3个,每位委领导汇报事项总数不超过8个,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
第七条 日常工作不列入汇报范围。
第八条 会议的一般程序
(一)委领导分别就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步打算进行汇报,并提出初步安排。
(二)委领导发言、讨论。
(三)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归纳讨论情况,确定月度重点工作,提出月度重点完成项目,部署下步工作。
第四章 前期准备
第九条 各单位(部门)主动协助分管委领导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及后续工作。
第十条 办公室提前将“月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次月安排”(见附件1)发给各位委领导填写,会前收集、汇总,提出上会安排。
第五章 决定事项的落实与督办
第十一条 办公室根据会议的部署,形成“月度重点工作及督办清单”(见附件2)。
第十二条 “月度重点工作及督办清单”和会议纪要具有同等效力,各单位(部门)须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第十三条 各责任单位(部门)须在会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涉及事项的完成情况,经分管委领导审签后,将纸质签字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到办公室。
第十四条 办公室对督办清单的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实行持续跟踪督办,每季度汇总情况上报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2019年3月起实行。
附件1
月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次月安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