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风景区城管执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风景区城管执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提升城管工作透明度。区城管执法局由主要领导主抓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多人复审、逐级把关”的信息发布机制,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抓实抓牢。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布各类信息9条,其中执法公开7条,通知公告2条,做到了公开及时、依据充分、数据完整。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指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5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认领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认领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35 | 0 | 56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风景区城管执法局已申请公开办件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未发生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过于单一,仅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2、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二)下步工作打算
1、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信息查询的渠道。
2、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业务水平,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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