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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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1-13 发布时间: |  来源:区税务局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税务局(以下简称“东湖风景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和武汉市税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自觉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现将2024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今年以来,东湖风景区税务局围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提升效能·办好为民实事”的主题,依托纳税人学堂线上线下开展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新电子务局、数电发票、社保“统模式”业务培训,按照“一政策一策略”工作思路,通过征纳互动服务平台自发起112批次推送“新开业”第一课、数电发票、纳税信用“增信通”、先进制造业务等政策、操作指引52013条次,利用自有短信平台推送各类税费优惠政策提示提醒共计27585条次,实现宣传全覆盖。

通过热线、微信、优税通等全方位解决纳税诉求12152条,实现线上“专家问诊式”服务,结合数电发票扩围制作2期“小景带货”短视频方便纳税人后期收看,组织2期青年业务骨干走进市局“直播室”,向纳税人缴费人讲解财行税和社保费政策。依托办问协同热线、新电局征纳互动、税企QQ群等线上税费诉求响应渠道,解决税费诉求17487条,实现“疑问线上解、操作远程教、业务云端办”,进一步提升税费服务智能化水准,组织小景宣讲团深入企业、社区、景区针对性开展政策宣传辅导5次,聚焦新电局上线、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等重点改革事项,向武汉税务公众号推送系统操作指引四期,累计阅读量达两万余人次。

(二)平台建设情况。围绕建设“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税务执法新体系,依托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东湖风景区税务局及时完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通过建立执法公示平台月度通报机制,督促局内各采集部门做好公示事项平台信息的及时更新,同时不定期开展公示平台公示数据的自查,通过自查自纠促进公示数据及时规范。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东湖风景区税务局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东湖风景区税务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对于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流程和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各项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

(五)工作保障情况。一是完善组织体系,建立了税收协同共治机制,讲好风景税务故事。二是规范网站建设,及时更新完善内容。通过湖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领导简介、机构设置、主要职能、信息公开指南、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三是加强学习。积极参加上级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通过业务培训等形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东湖风景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工作人员站位不高,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完成任务安排不够主动。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仍需加强,与其它政务平台的互联互通还不够顺畅。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强化,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

2025年,东湖风景区税务局将强化措施,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职责内政务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税收政策信息,做到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准确公开和有效公开。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统筹。结合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全面依法行政等工作,依托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信息公开审核把关和保密管理,助力推进精细服务、精确执法、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学习。结合税务部门工作实际,优化完善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组织全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东湖风景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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