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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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1-06 发布时间: |  来源:区税务局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税务局(以下简称“东湖风景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自觉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现将2022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开办腾讯视频会议、税收直播平台“小景带货”短视频开展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宣传纳税信用评定等培训6场次,参训人员490次。让企业更加直观地了解新政减税效应,全力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升级“云客服”。贴合纳税人实际需求,进一步提高咨询热线服务质效。升级纳税人咨询热线,开展专业化精准化辅导。提供“远程答疑有专线、线上办理有专人、线下办理有专窗”的组合式滴灌服务,保证纳税人顺利享受政策红利。截至1231日,云热线呼入8814次,呼出2938次,接通率91.17%,“码上办”接单办理2867笔,中台共完成电子税务局审批业务4046笔。做到数据精准推送。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精准甄别辖区内符合优惠条件的纳税人,“一对一”精准推送政策,点对点宣传辅导。借助短信和智税云平台,精准推送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优惠政短信,开展“云端”宣传辅导,定向推送退税减税政策信息71570通过“智税云”向推送政策宣传10757户次,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

(二)平台建设情况。围绕建设“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税务执法新体系,依托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东湖风景区税务局及时完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通过建立执法公示平台月度通报机制,督促局内各采集部门做好公示事项平台信息的及时更新,同时不定期开展公示平台公示数据的自查,通过自查自纠促进公示数据及时规范。

)依申请公开情况。东湖风景区税务局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东湖风景区税务局高度重视依法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等行政相对人信息多次开展保密工作检查,严格执行涉税涉费信息对外提供手续。

(五)工作保障情况。一是完善组织体系,建立了税收协同共治机制讲好风景税务故事。二是规范网站建设,及时更新完善内容。通过湖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领导简介、机构设置、主要职能、信息公开指南、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三是加强学习。积极参加上级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通过业务培训等形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东湖风景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东湖风景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是统筹推进保密和信息公开工作仍需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具体实践中还存在工作不细致等问题。

2022年里,已通过强化培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流程、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力度等手段,对以上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2022年东湖风景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东湖风景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因人员岗位调整等原因导致的主动公开信息力度不够、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2023年,东湖风景区税务局将强化措施,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职责内政务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税收政策信息,做到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准确公开和有效公开。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统筹。结合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全面依法行政等工作,依托信息公开平台,加强信息公开审核把关和保密管理,助力推进精细服务、精确执法、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三是加强信息公开考评监督。结合税务部门工作实际,优化完善政务公开绩效考评指标,组织全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东湖风景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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