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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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1-10 发布时间: |  来源:东湖风景区生态环境分局

一、总体情况

按照2024年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问题排查有关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2024年我局行政监管执法信息进行了梳理,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方面,分局主动公开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34件,行政处罚2件、行政强制0件。在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总计收费金额0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分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为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分局加强组织领导、监督保障,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部分政府信息的公开质量有待加强;政策解读的形式和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要求;三是加强监督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四是及时公开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文件和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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