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行政审批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权责清单动态更新,精准界定权力边界。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的认领发布与动态调整工作,组织全区业务主管部门共计在湖北政务服务网认领发布政务服务事项988项,事项发布率及办事指南个性化要素准确率均达到100%,确保了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2.审批流程依法公示,着力打造阳光政务。申请人可借助“鄂汇办”APP实时跟踪申请事项在受理、审核、决定等各个环节的进展情况,实现审批事项办理进度全流程可查。同时将行政许可办理结果通过信用中国(湖北)网站向社会公示,不仅让申请人能及时掌握办理情况,也使审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确保政务服务公平、公正、公开。
3.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全力提增服务效能。严格按照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打造标准化审批流程,针对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详细编制办事指南,涵盖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办理地点、咨询电话等关键信息,并在线上线下同步发布,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提升了整体服务效能。
4.承诺清单依规发布,积极创新审批模式。梳理并发布《湖北省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严格依照规定程序保留7项告知承诺证明事项,秉持便民利企的原则,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本部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从源头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与时效性。对行政审批过程中产生的信息进行归档并分类管理,规范信息存储与查询方式,提升信息整合与利用的效率。同时,积极响应市保密局要求,对全局办公电脑设备展开全面保密自查,有效防范信息泄露风险,保障信息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力打造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公开平台。线上,在政府官网设置“许可/服务”专栏,对各类信息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为公众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与办事服务入口。线下,在政务大厅合理设置办事指南查询点,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多样化形式,全方位展示政府信息,确保现场办事群众能够轻松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
构建常态化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以及平台运行的稳定性与便捷性。搭建公众意见反馈桥梁,开通投诉举报服务专线,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对群众反馈的投诉、建议,及时予以受理和回复,以实际行动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20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是信息发布不及时,公众对重要事务的了解滞后;二是信息准确性有待提高,如办事指南中的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等信息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不一致;三是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多元,群众可能无法及时获取信息。为解决这些问题,下年度将采取以下改进举措:建立实时更新机制,确保关键信息能够迅速传达给公众,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定期对办事指南等关键信息进行梳理和动态调整,确保内容准确无误后再发布;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除了传统的官网,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未发生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未独立办理建议提案。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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