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行政审批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号 :  | 
更新时间:2023-01-11 发布时间: |  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共计在政府官网发布(含转发)信息98条,同比增长151%。其中建筑、医疗、教育等行业行政许可办理结果信息13条,疫情防控、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税收政策等便民信息77条,政策文件及解读文件4篇,权责清单4版。

二是打造政务公开专区。在政务服务大厅设有政务公开专区,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政务公开专区服务内容包括:配备查询电脑,主页面设置为区政府官网,另设标签网页可展示湖北政务服务网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并配备相应的打印设备;配备专人值守,告知群众可受理依申请公开,可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放置有湖北省政府公报,供群众查阅。

三是实时更新发布权责清单。“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小组协调各部门做好事项动态调整,保证事项认领发布率和办事指南个性化要素准确率均达100%,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和湖北政务服务网同步更新、同步发布,截至12月31日,全区共计认领发布总事项2113项。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市政数局的工作部署,完成东湖风景区835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并梳理业务信息系统清单26条,进一步规范了政务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建立健全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召开东湖风景区“三清单一目录”梳理填报工作调度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考评要求,组织协同相关部门(单位)共计在管委会官网开设及调整专栏34个,其中行政审批局牵头增设的专栏有“地方部门平台链接”及其17个子栏目、“公共资源配置”及其5个子栏目,增设的专题有“规范性文件库”、“减税降费”、“行业帮扶政策”。

(五)监督保障

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开展2022年度湖北省、武汉市政务公开考评迎评工作,通过发送督办函等方式,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就省市考核组下发的55项问题完成了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形式单一,内容不够深入,没有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二是信息主要通过政府官网发布,公开渠道单一;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需要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要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形式上要全面深入、生动活泼、通俗易懂;二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利用“两微一端”打造新媒体时代的“互联网+政务”模式;三是积极组织具体办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认真贯彻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及时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未发生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未独立办理建议提案。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1月11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