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行政审批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行政审批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度,东湖风景区行政审批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本着为民、利民、便民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对我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一)基本信息公开
我局在风景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依法公开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二)依法公布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推广应用统一受理平台,我局组织全区在政务服务管理平台认领发布总事项2251项,其中区级认领发布884项,街道级认领发布63项,社区级认领1304项。区级事项马上办711项,占比80%;网上办844项,占比95.47%;就近办(面向自然人办理)535项,占比99.81%;一次办884项,占比100%。办事指南准确率100%。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监管方式、推行“互联网+监管”的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全区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认领并发布事项367项,检查实施清单填报完成率100%,录入监管行为数据91条。
(三)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经认真研究并征集全区各部门意见,我局对照国务院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进一步细化了各部门的公开职责、内容、期限、途径等指标,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工作规范、促工作落实、促为民服务,目录已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下一步将继续探索推进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四)全方位布局政务公开配套设施
通过对人流量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我区目前在东湖绿道、政务服务大厅及社区共设置自助服务机4台,其中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机1台,8小时自助政务服务机3台,并为每个自助服务区配备专人负责维护,实现了科学布局,多点查询,便民利民。同时在区政务服务大厅、出入境办证大厅、部分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人流密集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小型图书馆、LED显示屏、数字电视、意见箱、信息阅览架、查阅须知等设施,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进一步丰富了政务公开的渠道和形式。
(五)推进“一事联办”改革服务
市级部门形成对标优化事项清单和对标优化成果后,我局按照市级要求落实相关工作任务,以“办成一件事”为导向,加强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精准集成办理一件事所需提供的材料,实现“关联事项、一表申请、一链办理”,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申请人办理燃气经营许可事项,我局制定一事联办办事指南,现场联合踏勘,实现营业执照和武汉市燃气供气场站经营许可证一并发出。减少了材料的提供,压缩了审批时限,减少了企业申请人跑动次数。
(六)携手新媒体助力服务宣传
为宣传“四办改革”精神,完成特色指标,我局与湖北日报、荆楚网等媒体通力合作,共发稿33篇,内容涉及面广,且着眼于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企业排气污染防治、住宅电梯条件改善、房产原值减除比例退税、民办学校审批、旅游民宿管理、困难企业帮扶等,全方位向社会展示了我区政务服务水平,发扬了优秀服务精神。
(七)构建有力的监督保障体系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平时定期利用网上督察、现场查访等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通报,促进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制定并发布了《东湖风景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东湖风景区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明确部门职责,对公开主体、内容、期限、途径等指标进行细化。同时参照《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修订了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会。会上邀请专业律师授课,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19个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50余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数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54 | 153 | 137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81万元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我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共计转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均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工作程序,依法给予了回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政务公开内容的范围仍然较小,主要局限于上级要求公开的内容;公开信息时效性、实用性较差;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交流,积极向此项工作做的好的其他区及单位学习,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重点公开我局主要职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和重点工作。三是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
六、其他相关工作
暂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1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