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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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1-13 发布时间: |  来源:区卫健办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卫生健康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卫生健康办公室依法开展了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一)政策公开。主动公开并解读老年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冬春季传染病防控、计划生育政策、疾病诊疗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相关问题进行及时解答。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结合行业特点,主动公开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民生服务、财政资金编制、公益事业建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情况。关注和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制发和处理区级医疗卫生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半年在疫情防控政策解读、防疫知识指导方面不够全面,下半年结合阶段性疫情形势和国家防疫政策的调整及时进行相关内容公开,通过转发公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官方解读信息,以及收集发布日常工作中群众咨询关注较多的民生领域政策和问题解读,有效回应群众关切。   

本年度对医疗卫生行业的执法监督信息公开相对缺乏,下年度将按照月度频次进行相关信息内容公开。同时医疗卫生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和行业特殊群体帮扶政策落实情况也将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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