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及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编制。
2022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3周年,是《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的第四年,也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基础建设向深化应用、由分散应用向资源整合转变的关键时期,东湖风景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以贯彻《条例》为抓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明确责任、健全机制,并从公开内容、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出规定,确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东湖风景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个,包括《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文旅节事活动举办机制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关于民宿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
2022年东湖风景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行政处罚办件共0件,2021年事项数0件,2020年增加0件。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东湖风景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依申请公开办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度,东湖风景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部门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加强;信息表现形式还不够丰富。文字图片居多,视频、音频等多媒体素材较少。
(二)改进情况
2022年,东湖风景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开拓创新,真抓实干,进一步做好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信息进行更加深入细致的梳理,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东湖风景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经区政府网公开回复议题案3件。
2022年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