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风景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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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1-13 发布时间: |  来源:区财政局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风景区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对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规范政务数据资源统一管理,建立健全高效的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我局将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债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应公开内容按要求在东湖风景区管委会官网中公开,供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查询调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风景区财政局坚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财政预决算信息、财政专项资金公开信息、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及政府债务信息等专栏,2021年共依法主动公开相关内容55条。重点围绕《2021年武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风景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建设维护情况、信息发布情况)

我局公开的政务信息统一在东湖风景区管委会管网中按流程公开,经统计,2021年我局共发布55条政务信息。

(四)监督保障情况(考核评议、督促整改、责任追究情况)

根据《2020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问题汇总》文件,按照区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7月15日发布的督办单要求,完成了我局政务公开的整改工作(已在东湖风景区官网“财政资金”模块开设了“其他主动公开内容”子专栏;已在东湖风景区官网“六稳”“六保”专题专栏发布《武汉市促进中小企业稳健发展若干政策》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未制发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未处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为:一是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薄弱,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为文字和表格,还有待丰富。

上年度问题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为: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得到壮大,由之前的1人增加到现在的2人,通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会议,信息公开意识得到大幅提高;2021年我局开设了政府债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其他主动公开内容等公开专栏,大大拓宽了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上添加了索引(比如在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添加【重要政策】、【工作进展】等索引),方便了公民搜索查阅。

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有待加强,2021年部分需要公开的内容,未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此项问题已在该年度通过整改完成)。

下年度改进举措: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提升公开工作业务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我局暂无此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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