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风景区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风景区财政局坚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财政预决算信息、财政专项资金公开信息、部门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等专栏。重点围绕《2020年武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风景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1、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
2020年度风景区财政局制定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为0个。
2、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根据“围绕重点领域、着力推进公开”的要求,2020年度我局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财政专项资金公开信息、部门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政府采购等信息共计63条。
3、其它信息公开情况。
公开工作动态及预算执行进度信息2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指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认领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35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认领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0 | 11128万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薄弱,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为文字和表格,还有待丰富。
2021年将通过多种措施进行改进:一是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持续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交流,提高信息提炼能力和政务公开质量。三是积极探索和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让群众喜闻乐见,提高信息传播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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