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我区主动公开质量有所提升,不仅全面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行政许可、办事程序及相关政策等常规性政府信息,而且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加大了公开力度。
1、依法公布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推广应用统一受理平台,我区在政务服务管理平台认领发布总事项2251项,其中区级认领发布884项,街道级认领发布63项,社区级认领1304项。区级事项马上办711项,占比80%;网上办844项,占比95.47%;就近办(面向自然人办理)535项,占比99.81%;一次办884项,占比100%。办事指南准确率100%。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监管方式、推行“互联网+监管”的工作要求,我区在“互联网+监管”平台认领并发布事项367项,检查实施清单填报完成率100%。录入监管行为数据91条。
2、加强重大领域公开
2020年我区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围绕中央和地方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人民群众急切需要了解的问题以及影响当地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发事件进行公开。设置了“文明东湖”、“扫黑除恶”、“城市留言板”、“财政扶贫资金”等8个专栏。同时主动公开的范围扩大内容增多,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发布政务信息825条,其中权责清单1条、规划计划2条、重点项目10条、安全生产1条、环境信息18条、价格收费26条、民生服务20条、城乡信息11条、执法公开23条、统计信息4条、应急管理3条、政府采购6条、财政资金78条、社会救助13条、政务动态及通知公告258条。
3、依法做好监管信息披露工作
我区稳步推进全区“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全覆盖监管,调整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市场主体的所有行政检查都纳入双随机抽查中;坚持问题导向,对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获知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处置、妥善解决;在抽样检测、重点领域市场整治和专项工作中,充分体现和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原则、理念,确保监管到位。2020年,针对全区11个部门, 167项抽查事项清单、6258户市场主体的抽查对象库、132人的执法人员名单库,共开展双随机检查结果25条,省级不定向抽查我区11家市场主体,市级不定向抽查我区15家市场主体,全面落实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督促指导全区各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累计归集有效数据550条,督促下载率达98.23%,与去年同期上升5.7%。
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我区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在风景区官网市信用信息平台上及时做好信息披露,截至目前,公示行政许可34批次。
4、积极回应民生关切
2020年我区继续推进建设政务公开、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沟通协作联动机制,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在线访谈、在线咨询、在线投诉、政府网站意见箱、电视问政等渠道作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同时抓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在不断吸纳民意和接受监督中更好推动政府工作。2020年我区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指导下,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配合与支持下,共办结并公开提案5件。
(二)依申请公开
为进一步实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便民化,我区目前设有三条受理渠道,一是固定场所受理渠道,二是邮寄渠道,三是网上受理渠道,群众可在管委会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线上提交申请。在操作规范方面,建立健全登记、审核、会商、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涉及到征地拆迁引发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协调、相关部门联合会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争取最大程度降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2020年我区共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均按照工作程序,依法给予了回复,群众满意度较高。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确保发布信息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我区要求各单位明确一名信息发布管理员,承担本单位信息的采集、编辑、发布,以及信息公开申请回复等工作。所有需要发布的政务信息须认真校对和审核,经负责人同意后才可发布。严格遵循“谁发布谁审查”、“事前审查”和依法公开的原则,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已发布的政府信息,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
(四)平台建设
2020年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加入全市集约化平台,平台建设参考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来建立。印发了《东湖风景区网站评估指标》,明确各单位法定主动公开内容,2020网站全年信息发布总量825条,新开设专栏专题3个。在武汉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每季度武汉市政府网站抽查中检查结果合格。网站安全防护方面安全评估4次,建立了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开展了应急演练。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平时定期利用网上督察、现场查访等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通报,促进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制定并发布了《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网站评估指标》(试行)、《东湖风景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东湖风景区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明确部门职责,对公开主体、内容、期限、途径等指标进行细化。同时参照《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修订了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会。会上邀请专业律师授课,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19个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50余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区事项认领及办件情况如下:行政许可事项628项,办件量20308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462项,办件量16598件。行政处罚事项233项,办件量273件;行政强制事项6项,办件量149件,行政事业性收费参照武汉市标准共计38项。另外公布政府集中采购项目40项,采购总金额11228.499507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 69 | 14 | 1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217 | 411 | 2030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404 | 58 | 1659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262 | -29 | 273 |
行政强制 | 9 | -3 | 149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38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0 | 11228.499507万元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收到并转办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均按照工作程序,依法给予了回复,部分公开1件,无法提供17件。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区管委会及派出机构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5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1 | 0 | 1 | 1 | 1 | 2 | 0 | 4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存在不规范情况;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我区经认真研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一是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是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区部门的公开事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确保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三是完善管委会门户网站建设。优化网站页面和整体效果,科学合理设置公开事项,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丰富性、时效性,积极发挥网站在资源整合、服务公众方面的作用,扩大网站宣传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相关工作
2020年我区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指导下,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配合与支持下,共办结并公开提案5件,其中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1件,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3件,均按时回复,提案内容涉及面广,主要集中在重大项目建设、景区旅游服务建设、景区文化建设方面。代表、委员所提的建议提案立意深,分析透、实用性强且具有“东湖特色”,对加快我区旅游文化发展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和促进作用。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