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武东景事中事后监管联办〔2023〕2号 发文日期 2023-09-20
发布机构 东湖风景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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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9-25 发布时间:2023-09-20 |  来源:东湖风景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市事中事后联席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武事中事后监管联办〔2023〕2号)要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公室汇总制定了《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见附件)(以下简称《联合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要求如下:

一、严格执行《联合抽查计划》。本《联合抽查计划》原则上不得随意增减,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整体优势,按照抽查比例、时间节点等要求,确保本《联合抽查计划》涉及的检查事项全覆盖、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按照市级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鼓励将各类专项整治、检查尽可能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范畴,发起部门可组织《联合抽查计划》以外的联合抽查任务,相关配合部门要积极参与,共同提高联合抽查的覆盖面,切实减少涉企检查数量,减少对企业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二、规范实施抽查检查。本《联合抽查计划》不得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以外操作实施。各计划发起部门要严格执行《武汉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办法》(武政规〔2020〕20号,以下简称《联合抽查办法》)明确的抽查程序,会商配合部门制订具体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统筹安排、组织协调检查日程、检查方式、检查路线、汇总检查意见、录入检查结果等工作,负责在平台中发起检查任务,抽取检查对象,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方案附随机抽取的待检查对象),各配合部门负责在平台上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按监管职责进行检查,做到依法、公开、公正监管,确保202311月中旬前完成各项抽查计划任务。

三、提升监管效能。各发起部门要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深度融合,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依法有针对性地加大随机抽查、现场检查力度,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四、强化抽查结果公示运用。按照“谁发起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各计划发起部门应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在实施联合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或官网向社会公示,相关实地检查记录表、责令整改通知书等抽查检查工作材料,各自应及时整理归档保存。通过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后续监管衔接,做好依法后处理工作。要强化抽查检查结果部门间互认,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形成有效震慑,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

五、强化依法协同推进。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联合随机抽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做到主动派员对接,主动互通信息,坚持依法监管,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加强各自任务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严厉杜绝数据弄虚作假。要更加重视新闻宣传,大力宣传双随机监管,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提升双随机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附件:《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先照后证”改革后

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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