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发文日期 2019-12-06
发布机构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3月工作进展情况及4月安排

3月工作进展情况及4月安排

字号 :  | 
更新时间:2019-12-06 发布时间:2019-12-06 |  来源: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

序号

项目名称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

本月进展情况

存在问题

下步安排

1

东湖实验学校建设

陈建新

教育局

设计已完成。

供地未落实。

统筹局要确保五一前供地。

2

116人上编整改

组织部和相关景区

收集资料。

资料不全。

多种条件具备就上报。

3

干部配备

组织部

按计划推进。

还有少数干部未配备。

抓紧推进。

4

绩效工资改革

人社局

正在测算。

不公平。

拟定方案上会

5

1-3月,全区党政纪处分14人,组织处理16人。

章  平

纪工委

6

东湖风景区军运会马拉松赛道及高铁周边景观提升工程

甄  别

建设局

3月底,东湖风景区军运会马拉松赛道及高铁周边景观提升工程一期绿化总量136000平方,已全面进场施工现已完工91000平方,剩余于4月初可完工。已栽种乔灌木9200株,草坪50000方,花境及地被30000方。二期,初步完成30%。

7

东湖风景区军运会马拉松赛道及高铁三环线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立面整治)

甄  别

建设局

3月立面整治共完成829栋):第一周(全线1015栋,绿道边378栋,已启动259栋,完成80栋,三环高铁边580栋,已启动290栋,完成215栋,阳逻线57栋,已起动42栋,完成31栋。工人共459人。)第二周(全线1308栋,绿道边578栋,已启动401栋,完成264栋,三环高铁边673栋,已启动611栋,完成469栋,阳逻线57栋,已启动57栋,完成51栋。工人共694人。)第三周(全线1308栋,绿道边578栋,已启动439栋,完成297栋,三环高铁边673栋,已启动632栋,完成562栋,阳逻线57栋,已启动57栋,完成53栋。
            
工人共709人。)第四周(全线1308栋,绿道边578栋,已启动502栋,完成390栋,三环高铁边673栋,已启动647栋,完成611栋,阳逻线57栋,已启动57栋,完成55栋。工人共697人。)截止目前,军运会马拉松赛道及高铁三环线周边房屋立面整治总任务量1308栋,累计已完成1056栋,占比81%。

军运会时间工期紧,品质要求高,铁路和三环线、沿线横跨我区行政区划南北向,长度长,幅度广,沿线穿插我区城中村改造房屋范围,因该处房屋多为低矮平房,年代久远,且多数无人员居住,立面整治难度较大,目前立面整治进度相对滞后。我们将督促施工单位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抓紧时间施工,确保在4月20日前完成立面整治任务。

继续加快推进全区马拉松赛道、自行车赛道及三环线等重点保障路线沿线的立面整治工作

8

闲置用地处置(滨湖村产业用地)

滨湖村

城乡工作处

国土规划分局

1.已开展前期基本情况调查,下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收集了该地块的相关档案资料以及滨湖村提供的相关资料;

2.3月12日,市委第六巡查组到东湖风景区进行了督查,形成了初步处置方案。

1.尽快明确绿化建设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避免逾期整改不到位,产业用地被收回。

2.滨湖村应尽快申报二期还建项目的规划审批手续。

1.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市委巡查组拟定的工作思路,形成处置方案:下达《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按重叠部分优先用于村民还建,占用的产业用地指标在城中村改造中统筹考虑。剩余的产业用地,临时用于军运会绿化,同时要求滨湖村积极策划项目,确保两年内开工。处置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2.明确责任部门,签订绿化建设协议,编制绿化方案。3.推进滨湖二期还建房项目的审批手续和建设。

9

不动产历史遗留项目(园林技校教工宿舍)

甄别

园林技校

国土规划分局

消防大队

建设局(房产局)

1.国土规划分局内部审核意见已完成;

2.工作专班已向区房产局、消防大队、区建设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工作转办单》;

3.正在进行权属调查,消防不达标正在整改。

消防5个方面(楼道堵塞、无专用消防栓、隔断门拆除、安全通道堵塞、卫生差)不达标,正在整改。

1.管委会分管领导应尽快召开会议督促、协调消防大队、建设局、房产局尽快完成相关工作;

2.具备条件后,联席会议审议项目。

10

湖光村与二渔场土地权属问题

湖光村

二渔场

国土规划分局

城乡办事处

村、场已草拟土地权属协议,召开村(场)代表大会通过,正在征求唐斌律师的意见,拟提交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

二渔场的归属和资产处置权限需进一步明确。

管委会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尽快研究律师提出的相关问题,完善相关法律手续。

11

省委巡视反馈38宗土地上违法建筑未拆除问题整改工作

国土规划分局

城管执法局

城乡工作处

相关村、场、社区

1.按照管委会研究确定的4条整改措施,国土规划分局向环保分局去函,要求对濮锦山庄、醉香隆、翠竹园等项目环保达标情况进行核查;

2.向城管执法局去函,要求对38宗土地上违法建设拆除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统计。

3月21日,环保分局回函认定濮锦山庄等3个项目基本满足环保监管要求,但还存在部分问题。违法建设拆除情况待进一步核实统计。

1.按照管委会4条整改措施,濮锦山庄、醉香隆、翠竹园3个项目按照环保分局意见整改后作为村级产业用地保留;

2.城管执法局对爱康沥青搅拌站、濮锦山庄、华裕物流等项目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3.其余项目在东北4村景中村中逐步依法拆除;

4.湖光派出所待景中村改造后重新选址、规划建设。

12

省委巡视组反馈鼓架物资市场拆除整改工作

甄别

国土规划分局

城乡工作处

城管执法局

宣传部

鼓架社区

1.国土规划分局协调责任单位推进鼓架物资市场解除合同、搬迁腾退及拆除工作,并向管委会报告整改进展情况;

2.根据2018年11月8日省委巡视组反馈有关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明确的鼓架物资市场整改措施,国土规划分局已向城管执法局去函要求进一步规范鼓架物资市场环境管理,对从业车辆进行严格管控,严禁超限车辆进出市场;

3.国土规划分局领导多次带队到鼓架社区督促解除合同,尽快搬迁自拆;

4.联系管委会宣传部,请求其协助鼓架社区登报解除合同;

5.2019年3月11日,国土规划分局分别又向城管执法局、城乡工作处、鼓架社区去函,要求落实管委会研究决定的鼓架物资市场整改措施,全力推进整改;

6.在城管执法局督促下,鼓架物资市场前期自行拆除了35处违建构筑物3455平方米。

截止目前,鼓架社区未成立工作专班,未与商户解除合同。物资市场内商户未搬迁腾退,仍有27000平方米违法建(构)物未拆除。

建议管委会召开主任办公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按照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加大整改推进力度。

鼓架社区尽快登报解除合同,管委会宣传部配合落实;

城乡工作处、鼓架社区做好商户思想工作,到期商户不得再续期,逐渐迁出;

严格市场管理,城管执法局要对从业车辆进行严格管理,严禁超重超高车辆进出市场,结合环境整治,对影响环境的建(构)筑物组织拆除;

鼓架社区要成立工作专班,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定期向鼓架物资市场整改工作专班上报进展情况。

13

2018年度卫片执法整改工作

国土规划分局

建设局(水务局)

城乡工作处

城管执法局

马鞍山苗圃

国土规划分局完成自然资源部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遥感监测图斑的外业核查工作,将土地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工作情况报告给管委会。管委会领导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卫片整改。

1.东湖绿道和渔光驿站占用水面,需要水务部门抓紧时间整改;

2.磨山茅屋岭停车场、濮景山庄停车场、鼓架物资市场新增违建、九峰养殖场篮球场需要整改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3.马鞍山苗圃需推进“城中村”改造规划,花木城等违法驿站等违法用地图斑需要整改。

1.建设局(水务局)督促武汉地产集团、渔光村5月底前完成东湖绿道和渔光驿站占湖的整改。

2.由城乡工作办事处督促磨山社区对磨山茅屋岭停车场、湖光村对濮景山庄停车场、鼓架社区对鼓架物资市场、九峰养殖场对篮球场等项目在4月中旬前整改拆除,未拆除到位的依法强制执行。

3.马鞍山苗圃完成花木城驿站等违法用地图斑的整改。

4.城管执法局5月底前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图斑组织强拆。

14

2017年度土地例行督察、2018年度土地例行督察

甄别

经济社会发展局

行政审批局

国土规划分局

马鞍山苗圃

武汉地产集团

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武汉水资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后续问题风景区有4个图斑,已整改完成3个(东湖绿道二期用地批文已获批复);2018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东湖风景区有26个图斑,已整改完成19个。

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涉及东湖通道项目正在组卷报地,水田指标尚未解决,省厅目前没有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存量;

2018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梅园东停车场,需要完善立项批准文件;

东湖港整治工程,需要完成白洋桥村拟征收土地告知确认签章工作;

九峰渠工程项目正在组卷报地,水田指标尚未解决,省厅目前没有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存量;

马鞍山苗圃西门驿站,需要明确报地主体、完成建设项目前置审核、立项审批、《选址意见书》核发等工作。

1.武汉地产集团加快推进东湖通道项目报地工作,国土规划分局做好协调工作;

2.武汉地产集团做好梅园东停车场项目组卷报地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局、行政审批局负责落实该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国土规划分局配合做好报地工作;

3.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积极做好东湖港整治工程项目组卷报地工作;管委会协调洪山区政府完成白洋桥村拟征地告知确认的签章工作;国土规划分局做好配合工作;

4.武汉水资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加快推进九峰渠项目报地工作,国土规划分局做好配合工作;

5.马鞍山苗圃应尽快向管委会请示明确西门驿站报地主体,积极推进报地工作;行政审批局、经济社会发展局负责建设项目前置审核和立项审批工作,国土规划分局负责核发《选址意见书》,并配合做好报地工作。

15

东北三村还建住宅

统筹局

国土规划局

金旅投公司

环保分局

建设局

本月无进展。

1.加快推进还建用地的二次拆迁工作,确保还建项目的推进;

2.还建用地已明确,建设规模未确定。

区统筹发展局组织编制方案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确定建设规模后,根据申请、市政府批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6

铁路沿线环境整治

夏喜平

城管执法局

本月出动执法人员4057人次,车辆271台次,大型机械134台次,清理暴露垃圾及废弃物314.25吨,清理建筑渣土6.3m³,立面整治592栋,平整场地10897平方米,清理共享单车76辆,清理违规种菜91701平方米,拆除旱厕292栋、1168平方米,拆除广告牌3处,清理乱堆放164处,拆除违法建设32处2393.52平方米,绿化109700平方米。

1.铁路沿线堆场无序堆放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治理,涉及铁路、部队权属的违规建筑还没有完全拆除到位

2.铁路沿线村民自留菜地管理不规范,生活垃圾日常清理不及时

3.村湾房屋立面破旧、绿化缺失。

1.进一步强化协作联动,联合铁路、部队等单位,加快清理铁路沿线乱堆乱放,共同拆除违法建筑

2.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着力规范管理村民自留菜地,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切实改善村湾环境

3.进一步加快景观提升,全力实施立面整治、园林绿化各项工作,确保在4月20日前整治到位。

17

查处和控制违法建设

城管执法局

本月共拆除违法建设167处,总面积15522.39平方米,全部为存量违法建设。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我市的8325处批前违法建设,其中我区共542处,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成为全市率先完成的四个区之一。

1.控违人员少,控违难度大

2.存量违建情况复杂,拆除难度大。

1.合理规划、疏堵结合,强化安全处置

2.遏制新增,进一步从源头控管

3.扩大宣传,重视与群众的沟通交流

4.加强部门联动,及时协调,责任共担。

18

武汉军运会重点保障线路景观艺术照明提升项目二期

城管局市政处

1.完成施工进场准备协调工作

2.完成部分线槽,电缆安装。

1.4月20日前完工存在困难

2.玛雅酒店不愿拆掉原有亮化设施,不同意施工

3.纺织大学还没协调好同意施工

4.欢乐谷大门即将拆除,施工需取消

5.东湖景园外墙易脱落,影响灯具固定,且存在安全隐患。

1.强调安全,督促施工单位加快进度

2.加强协调。

19

东湖风景区军运会城市家具提升项目

夏喜平

城管局市政处

1.完成设计工作

2.施工单位招标进行中。

工期紧,施工点多面广

4月2日开标后,抓紧时间施工

20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政法综治办

草拟全区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及分解方案。

1.准备下月初召开2019年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部署2019年工作。

2.印发东湖风景区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方案。

21

武汉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信访积案5件

1.责任部门统筹发展局(2件):桥梁村还建房建设问题(袁泽玉)、东湖景园办理两证问题(张治才、周秀梅)。2.责任部门旅发投集团(1件):游船收购补偿问题(林承顺)。

3.责任部门城乡工作办事处(2件):荷香楼强拆要求恢复原状问题(李德才)、龚家岭社区村干部存在违纪问题(胡才厚)。

1.荷香楼强拆要求恢复原状问题(李德才)已签承诺书,已化解,但台账资料准备缓慢,无法上报销案。

2.其他案件均无明显进展。

按进度要求应在2019年6月1日之前化解。目前5件积案除荷香楼案外均推进缓慢。

加强督办,拟于四月初召开调度

22

国家、省、市交办的重点案件

夏喜平

1.责任部门统筹发展局:东湖通道工程房屋拆迁补偿问题(周汉文)。

2.责任部门统筹发展局:和平煤气站补偿问题(沈宜平)。

1.统筹发展局拟于4月初约访周汉文进行最后谈判;如周汉文不同意补偿条件,将发律师函,建议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沈宜平案涉法涉诉,但其依然每周在阳光信访系统投诉。

1.周汉文信访事项多年来一直未办结。

2.沈宜平信访事项案结事未了。

加强督办,拟于四月初召开调度会。

23

市区领导干部大接访未化解案件

1.责任部门宣传部(文化教育局):市领导李述永、谭仁杰接访东湖景园社区配建学校问题(彭祖鑫)。

2.责任部门城乡工作办事处:市领导李述永、谭仁杰接访东湖景园建设老年人活动中心问题(彭祖鑫)。

3.责任部门建设局:市领导李有祥接访建强小区三期还建楼至东湖绿道二期便道无照明设施问题(张永田)。

1.东湖景园社区配建学校问题土地问题未解决。

2.东湖景园社区建设老年人活动中心问题正在建设中。

3.建强小区便道无路灯问题无进展。

按要求此三件应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化解,但至目前三件均无明显进展。此三件同时为信访局长包案案件,市信访局每季度通报化解情况。

加强督办,拟于四月初召开调度会。

24

军运会筹备

徐铁柱

区竞委会

1.制订军运会竞赛项目组织单位及器材招标方案并通过主任会审议。

2.制订赛道整治方案并部署。

3.组织制订竞赛项目测试赛组织方案

自行车比赛起始点调整问题。

1.完成军运会竞赛项目组织单位及器材招标。

2.组织国家自行车队实地训练。

3.组织武汉马拉松测试赛。

4.自行车比赛起点调整报批工作。

25

旅游节庆组织

旅游局

1.组织协调磨山樱花节应急交通组织工作。

2.组织大学生樱花半程马拉松。

樱花节磨山片区交通拥堵仍较重。

协调玫瑰节、烧烤节、牡丹花会等节庆筹备及推广工作。

完善磨山片区交通整治。

26

旅游服务质量提升

旅游局

1.协调制定水陆旅游提升方案并通过主任会研究。

2.开展东湖旅游第三方测试及月度服务质量讲评。

1.加强服务质量管理监督和第三方测评。

2.积极推进水陆旅游提升及楚市、音乐节等项目筹备工作。

27

办公室相关工作

办公室

1、配合市人大做好《东湖风景区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2.省市政府工作报告重要任务分解落实。

1.组织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以来重要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

2.东湖条例修改二稿通过人大审议。

3.启动2019议提案办理工作。

28

交通运输管理

旅游局

组织实施超限超载执法。

完成两会期间出租车司机维稳工作。

开展出租车非法运营联合执法。

出租车司机上访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加强重点地段、窗口区域对出租车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

做好第一季度超限超载考核汇报。

29

智慧海事工作

徐铁柱

海事处

1.通过询价程序确定了无纸化办公合作开发公司。

2.跟踪落实市海事局给予趸船建造资金200万。

1.协议签订并进行实施。

2.继续跟进经费到位并开展招投标工作。

3.推进水上旅游管理工作。

30

落雁景区发展工作

落雁管理处

1.筹备“落雁湖畔·玫瑰之约”第三届东湖玫瑰相亲文化节;

2.推进2019年落雁生态修复工程前期工作;

3.推进长咀四七一水厂收购及九峰渔牧场和二渔场帘口房的拆除工作;

4.完成落雁景区商业网点公开招租工作。

落雁生态修复工程是否会因举办军运会受影响。

4月20日举办第三届东湖玫瑰相亲文化节;

完成水厂收购和渔场帘口房拆除工作;

完成落雁生态修复工程的前期审批手续,进入招标程序;

启动管委会下达的2019年城建计划的前期工作。

31

东部南片区(鼓架三区)规划市区审批

张雄

经发局

土地处已给意见,容积率可由1.2调到1.5,方案已修改上报。

修改方案。

继续跟进。

32

东湖最美民宿比赛

市场监督管理局

正在做方案。

经下周完善后下下周上会讨论。

33

厕所革命

万沐涛

城乡工作办事处

1.截止目前,绿道沿线、铁路沿线的旱厕已经基本已拆除完毕,目前已经拆除500余座旱厕。

2.村湾厕所实行边建边拆的方式,在4月底前后66座新建厕所将全部安装到位。

3.厕所建设情况:目前新建厕所基座正在先期建设中,同时要求生产厂家加快生产进度,确保按期完成装配工作。

1.部分村湾道路有限高架,设备无法进入,需采取措施。

2.部分厕所安装点位上方有高压线,需协调供电部门限时停电。

3.根据村湾反映和实际情况,按每个村湾1-2个公共厕所的需求,经摸底调查还需要新建41个厕所。

1.4月份继续推进村湾厕所边建边拆工作,同时做好新建厕所周边复绿工作。

2.加快进度将新建厕所在4月底前安装到位。

3.在新建厕所全部安装到位后,尽快研究确定厕所的管理单位。

4.抓紧第二批厕所建设工作。

34

清洁家园及菜地整治

万沐涛

城乡工作办事处

1.清洁家园。老社区清洁家园工作开展较好,各村湾房前屋后的卫生正在实施。

2.菜地整治。截止目前,各村菜地已清理93701平方米,基本整治完毕。对自留地菜地正在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清洁家园:各村湾房前屋后环境整治还需进一步做好村民工作。

一、清洁家园:

1.建立清洁家园行动常态化机制。2.同城管局一起研究建立有专人负责的村湾环境整治队伍。

二、菜地整治:

1.对已经清理出来的菜地,与建设局做好交接,并由建设局进行绿化。2.进一步加强自留地菜地的规范管理工作。

35

菱角湖还建小区天然气连通工程

城乡工作办事处

1.坚持每周调度,截至目前,已完成全线2516米的全部管道铺设、回填工作。

2.完成菱角湖小区(除去户内)管网建设工作。

3.该工程于3月30日正式通气。

沙湾路多年未经维护,道路破损严重,需要尽快修复。(沙湾路是三个自然村湾出行的主要道路,群众已多次投诉)

下一步工作需要重新对沙湾路路进行修复刷黑。

注:此项工作于2018年底管委会建设局上报了120万元预算申请。现建设局已将该项工作纳入2019年预算,并确定由市政公司负责建设,争取尽快完成。

36

水污染防治工作

环保分局

1月、3月东湖整体水质Ⅲ类,2月为Ⅳ类。一是积极通报东湖水质状况并在管委会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针对水质变化情况开展应急监测,对水质变化原因进行分析,并就改善措施向市政府提出请示;二是开展东湖排口调查,委托水科院对东湖排口进行调查;三是完善了月度巡湖制度,每月对东湖所有子湖进行巡查,截至目前共巡查排污设施108人次、排水口74人次、子湖100人次。

军运会对郭郑湖水质要求为Ⅲ类,东湖子湖郭郑湖1-3月水质均稳定保持在Ⅲ类以上,但鹰窝湖水质较差,均为劣Ⅴ类(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总磷和氨氮),可能对郭郑湖、团湖等水域水质造成影响,影响东湖整体水质评价。

下一步将制定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一是按时间节点推进排口排查及整治工作;二是完善水质监测体系,加强应急监测力度,及时预警,确保军运会期间涉赛水体稳定达标

37

改善空气质量工作

万沐涛

环保分局

截止3月24日,优良天数为61天,同比增加5天;优良率为73.5%,同比增加0.9%。1月份优良天数为14天,2月份优良天数为22天。《东湖风景区2019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已草拟完成,目前正在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截止3月24号,我区共接到市大气办督办件3件,均已完成整改。

根据《2019年武汉市拥抱蓝天行动方案》我区2019年空气质量考核目标:空气质量优良率80%,PM10年均浓度61微克每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44微克每立方米,NO2年均浓度33微克每立方米,O3超标天数27天,考核目标要求较高,完成难度较大。

将严格按照上级各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加大企业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各项措施,有效保障军运会期间空气质量。

38

2019年旅发投经营目标责任书的签订

秦新锋

39

楚人狂欢岛土地使用权从旅发投收回问题

40

楚风园停车场土地划转旅发投问题

41

布置对2018年旅发投及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审计

42

滨湖逾期还建房

童水林

统筹发展局


            
3月13日,市委巡查第三组听取管委会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进展情况;其中统筹发展局负责东湖景园办证、桥梁村拆迁还建信访积案;

1、东湖景园C地块未办理征地手续;
            
2、桥梁社区还建房按照基础建设程序在4月底前开始施工较为困难;
            
3、桥梁社区居民反映没有还建房,长期在外过渡,需要发超期过渡费。

1、协调东湖村、规划分局、城乡工作办事处办理C地块征地手续;
            
2、加快推进桥梁社区拆迁还建工作;
            
3、管委会正协调项目业主单位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议以困难补助的形式给予桥梁社区还建村民发放补助费用,费用计入还建成本。

43

桥梁村逾期还建房

童水林

统筹发展局

1.2019年3月2日,召集相关单位专题研究桥梁村还建工作的会议精神,桥梁村已完成还建地上附着物的场平、清杂、试桩、打围等一系列开工前准备工作,已完成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的选定,已完成施工图及概算编制工作,已在市建委完成报建手续,待国土规划部门土地证办理完成后,立即向市建委申请施工图审查;
            
2.2019年3月,向市政府重点办发文《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将东湖风景区内重点工程还建房项目纳入全市“城中村”改造还建房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清单的请示》(武东景文【2019】9号),恳请市作风巡查小组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妥善解决全市“城中村”改造还建房项目规划建设手续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武政规【2019】5号)文件精神,将桥梁村还建房纳入全市“城中村”改造还建房项目历史遗留清单,按照划拨方式办理土地手续,并办理后续规划建设及不动产登记手续。

1.按照基本建设工作流程,在施工招标中需要工程规划许可后,才能进行施工挂网工作,但目前土地尚在权属调查中,4月底前土地证难以办理,直接影响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
            
2.鉴于该还建项目为备案项目,资金来源为村民自筹资金,桥梁村委会作为主体单位,将进行施工招标及监理招标工作;
            
3.关于办理土地划拨、规划建设手续及不动产登记问题。

1.加快推进房屋拆除、渣土清运工作;
            
2.办理还建房建设相关手续;
            
3.4月底签启动还建房建设

44

景中村改造

统筹发展局

1.3月14日,在湖光村召开景中村改造会议,会议对人口认定、预征地、还建房建设、过渡费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2.3月14日下午在先锋村召开了景中村改造工作推进会,会上对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方案进行了研究;
            
3.3月19日先锋村对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细则进行了公示;
            
4.3月20日上午,召集金旅公司、统筹发展局、东湖渔场、法律顾问,专题对东湖绿道周边七处房屋收购问题进行了研究;
            
5、开展东湖绿道周边土地预征地工作,目前已完成湖光村预征地协议的签订。

1、先锋村非住宅房屋部分在违法用地上建设,房屋拆迁工作存在问题;
            
2、湖光村因与二渔场存在土地争议问题,对湖光村改制工作存在障碍。

1、力争完成先锋村还建地上房屋拆迁工作;                    2、争取年内完成还建房手续办理工作并启动还建房建设工作。

45

湖溪河综合整治

童水林

统筹发展局

3月26日现场督办湖溪河征地拆迁工作。

湖溪河拆迁户要求的补偿太高,甚至严重违反现行的拆迁政策,极不配合谈判,一时难以沟通;因该集体土地征转用指标还未批复,征地公告无法发布,且房屋所在土地为集体土地,也无法按照国有土地补偿政策进行补偿,虽经多次沟通但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拟先期对房屋周边地面附着物进行清杂也因遭到被拆迁户的强烈抵抗而无法推进。

1.从国家公职人员入手,积极宣讲政策,争取支持,以公职人员为突破口,带动其他人员支持拆迁;
            
2.分户、分房进行谈判,该处房屋为家族房屋,涉及多个房主均为亲属关系,前期其他房主均委托一人进行谈判,增大了谈判难度。目前,我们正与其他房主进行对接,积极寻找拆迁突破口;
            
3.做好强拆准备。如被拆迁户始终坚持不签订拆迁协议,为保障该项目顺利完工,我们建议由相关单位下达防汛令,以防汛清障名义对被拆迁房屋实施强拆。

46

信访积案

统筹发展局

3月15日,召开2019年第3次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会议,专题部署桥梁大李村“微改造”一期工程《大李村微改造一期工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设立桥梁大李村拆迁(微改造)三方共管账户及大李村微改造工程地面附属物、构筑物等施工清障费用等相关问题

桥梁大李村拆迁(微改造)三方共管账户尚未建立

1.签订梁大李村“微改造”一期工程房屋拆除协议;
            
2.启动第一批房屋改造施工。

47

大李村微改造

统筹发展局

3月15日,召开2019年第3次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会议,专题部署桥梁大李村“微改造”一期工程《大李村微改造一期工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设立桥梁大李村拆迁(微改造)三方共管账户及大李村微改造工程地面附属物、构筑物等施工清障费用等相关问题

桥梁大李村拆迁(微改造)三方共管账户尚未建立

1.签订梁大李村“微改造”一期工程房屋拆除协议;
            
2.启动第一批房屋改造施工。

48

游船收购和规范经营工作

吴汉泉

基本完成游船收购工作,全面开展规范经营和管理。

全面加强非清洁能源游船执法工作。

49

智慧景区工作

筹备做好智慧景区工作方案。

初步完成智慧景区方案,争取上主任办公会研究。

50

军运会

协助军运会工作。

完成市军运会安排的任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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