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武东工委任〔2024〕20号 | 发文日期 | 2024-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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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工委组织部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关于李舜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
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关于李舜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李舜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区属各单位党组织,各派驻机构党组织,机关党委:
工委决定:
李舜同志任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国资办、审计局)局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斌同志任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二级调研员职级;
李长平同志任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政法综治办公室(政策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四级调研员职级;
周启明同志任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经济社会发展局(应急管理局、人民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副部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四级调研员职级;
翟宇清同志任中共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磨山管理处委员会委员,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磨山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燕同志任中共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落雁管理处(筹)支部委员会委员,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落雁管理处(筹)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24年12月17日起计算。
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