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武东工委任〔2023〕12号 | 发文日期 | 2023-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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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组织部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黄晓军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
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黄晓军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黄晓军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区属各单位党组织,各派驻机构党组织,机关党委:
工委决定:
黄晓军同志任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兰岳峰同志任中共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委员会书记、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免去其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二级调研员职级;
叶志华同志任中共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落雁管理处(筹)支部委员会书记、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落雁管理处(筹)主任,免去其中共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听涛管理处委员会委员、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听涛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3年9月28日起计算。
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工作委员会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