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7-12-01 |
|---|---|---|---|
| 发布机构 |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彭雪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关于彭雪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属各单位党组织,各派驻机构党组织,机关党委:
工委决定:
免去彭雪松同志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水域管理局、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毕建国同志任中共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落雁管理处(筹)支部委员会书记、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落雁管理处(筹)主任,免去其中共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委员会书记、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武汉东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主任职务。
王书明同志任中共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委员会书记、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武汉东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主任,免去其中共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落雁管理处(筹)支部委员会书记、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落雁管理处(筹)主任职务。
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
2017年10月19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