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7-12-01 |
|---|---|---|---|
| 发布机构 |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万明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关于万明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属各单位党组织,各派驻机构党组织,机关党委:
工委决定:
万明亮同志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政法综治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中共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组织部、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人事劳动局副部长(副局长)、调研员职务。
周海跃同志任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钟守文同志任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委员会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免去其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旅游管理局调研员职务。
张治平同志任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统筹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调研员、中共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土地储备中心支部委员会书记、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周敏同志任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中共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人事劳动局调研员。
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
2017年10月26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