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7-12-01 |
|---|---|---|---|
| 发布机构 |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张意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关于张意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属各单位党组织,各派驻机构党组织,机关党委:
工委决定:
张意冰同志任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水务管理局、房产管理局、风景园林管理局)局长,免去其中共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执法局委员会书记、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常务副局长、中共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环境卫生绿化服务处党总支书记、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环境卫生绿化服务处主任职务。
李晓湘同志任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制办公室)调研员。
兰岳峰同志任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旅游管理局调研员,免去其中共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武汉市监察局驻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监察室调研员、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纪检委员职务。
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
2017年11月20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