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7-08-03 |
|---|---|---|---|
| 发布机构 |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詹嘉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关于詹嘉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属各单位党组织,各派驻机构党组织,机关党委:
根据武汉市编制委员会《关于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武编[2016]74号),工委决定:
詹嘉骆同志任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政策法制办公室主任。
李晓湘同志任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政策法制办公室副调研员。
免去钟国同志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政策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戴晓宇同志任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人民武装部调研员。
余海斌同志任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人民武装部副调研员。
免去相英坤同志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人民武装部副部长职务。
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
2017年8月1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