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发文日期 2016-09-07
发布机构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陈建新同志任职的通知

关于陈建新同志任职的通知

字号 :  | 
更新时间:2016-09-07 发布时间:2016-09-07 | 
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关于陈建新同志任职的通知
 
直属各单位、各派驻机构党组织,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工委、管委会领导分工的通知》(武东工委发〔2016〕26号)精神,工委决定:
  陈建新同志任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机关委员会书记。
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
  2016年9月6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