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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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东湖风景区行政审批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风景区行政审批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4版)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风景区行政审批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4版)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
序号 | 事项名称 | 证明用途 | 实施区域 | 备注 |
1 |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 申请举办民办学校 | 东湖风景区 | |
2 | 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证明 | 申请举办民办学校 | 东湖风景区 | |
3 | 信用状况证明 | 申请举办民办学校 | 东湖风景区 | |
4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 | 申请举办民办学校 | 东湖风景区 | |
5 | 宾馆饭店同意在其宾馆饭店从事视频点播业务的书面文件 | 办理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审批 | 东湖风景区 | |
6 | 通过审定的林木良种和草品种选育人授权书或相关合同、购销凭证等来源资料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东湖风景区 | |
7 | 工作人员的学历证明 | 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开展业务备案,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终止经营活动,设立分支机构 | 东湖风景区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取消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上次公布时间 | 取消时间 | 取消原因 | 备注 |
1 | 临时占用体育场(馆)可行性证明 | 2023年7月17日 | 2024年12月2日 | 《武汉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至第四批里无此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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