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湖风景区2025年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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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13 发布时间: |  来源:城乡工作办事处


武汉市东湖风景区2025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本项目依据《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残联关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行“全市通办”的通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以及《关于转发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设立,旨在保障辖区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减轻重度残疾人护理负担。项目由东湖风景区城乡工作办事处落实执行,区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拨付与监管。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实现补贴对象精准认定、数据动态更新、资金发放全程留痕;通过数据比对、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补贴发放、资金使用、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核查,确保项目规范高效推进。

(二)项目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省财政厅 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残疾人两项补贴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市级资金文件号分别为(武财社〔2025〕333号、武财社〔2025〕832号 )的文件,下达东湖风景区2025年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14万元;同时,2024年结转结余资金5.088万元,累计到位资金19.08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5年,东湖风景区共到位资金19.088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6.08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使用11万元,2024年结转结余资金使用5.088万元),结余资金3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结余)。省级资金使用率为84%。资金结余为年度末预留待发放资金,符合补贴按月发放周期及区级统筹管理要求,不存在资金闲置、挪用、截留等违规情况。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上级下达及结转结余资金全部纳入区级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原则,杜绝中间环节截留。城乡工作处每月上报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名单信息,本单位财务部门全额通过银行代发模式直接拨付至补贴对象个人账户发放,杜绝中间环节截留确保资金合规高效使用。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5年度,东湖风景区累计到位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及结转结余资金共19.088万元,实际使用16.088万元,结余3万元,省级资金使用率约84%。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良好,实现了补贴对象应享尽享、补贴标准严格执行、资金发放及时足额,有效保障了辖区残疾人基本生活与护理需求,达到预期实施效果。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2025年全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总人数为336人,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51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285人,全面覆盖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数量指标完成率100%。

质量指标:严格执行既定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残疾人170元/人/月,三、四级残疾人130/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0元/人/月。全年未出现补贴标准降低、错发、漏发等情况,政策执行质量达标,质量指标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建立“月初审核、月发放”的常态化机制,通过信息系统精准核算、银行快速代发,确保每月补贴资金100%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无延迟发放、逾期未发情况,时效指标完成率100%。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项目实施有效缓解了残疾人家庭经济负担,保障了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减轻了重度残疾人家庭护理压力,显著提升了残疾人生活质量与幸福感。同时,通过精准发放与政策宣传,增强了残疾人群体的获得感与认同感,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区和谐稳定。

可持续影响:项目形成了“政策完善、精准认定、规范发放、动态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持续稳定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通过强化部门协同、优化信息系统、提升经办能力,推动项目可持续推进长期助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3.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5年,通过线下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对辖区享受服务的残疾人开展满意度调查。经统计,服务对象对补贴政策知晓度、资金发放及时性、经办服务便捷性等方面的综合满意度96%,圆满完成年初设定的满意度目标。

二、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经全面自查,2025年东湖风景区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各项绩效指标均按要求完成,未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无相关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此次绩效自评结果主要以《武汉市东湖风景区2025年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的形式体现,自评表及自评报告内容完整、权重合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城乡工作办事处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对有效支出安排预算、低效支出压减预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自评结果将报送市民政局。

2. 绩效自评结果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拟将自评报告通过我区人民政府官网平台,向社会公开本次绩效自评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自评结果等,确保信息真实、完整、透明。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东湖风景区城乡工作办事处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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