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人,请收好这份关于“场所码”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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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12-05 发布时间: |  来源:V东湖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大家好!


根据《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8号)精神,当前,我区正全面推进疫情防控“场所码”的覆盖和使用,这是优化防控措施,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的重要举措。为有效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切实保障全区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规范使用“场所码”发出如下倡议:


主动领“码”,公共场所全覆盖。辖区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公共场所、商务楼宇、交通卡口、营运车辆、公园景区、文化体育等场所和社区(小区、村组),以及其他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的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做到“一场所一码”“一入口一码”。“场所码”可通过微信“i武汉 武汉战疫”小程序、支付宝“湖北健康码”小程序申领。不得将“场所码”布设在与填报地址不一致的场所。具备条件的场所应当安装“数字卫兵”。


积极扫“码”,党员干部作表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规范设置“场所码”,加强对进入人员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测温验码等管理工作。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进入公共场所要带头扫码,并动员家人、亲友、身边群众积极扫码,不断提高广大居民进出公共场所“扫码”的积极性、主动性,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配合验“码”,凡进必扫齐参与。请广大居民朋友养成良好习惯,进入各类场所,严格遵守各项防疫措施,科学佩戴口罩,主动扫“场所码”,并出示扫码结果,做到“一人一码”“逐人扫码”,不“以亮码代替扫码”,不“一人扫码,多人进出”。履行自我健康管理责任,在扫码结果出现异常时,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严格查“码”,遵守规定无遗漏。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管理单位、各经营主体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防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督促所负责行业和领域相关场所严格推行“场所码”,及时更换破损和无效的“场所码”。各类场所的经营和管理者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格督促进入人员扫“场所码”,帮助老弱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扫码验码或者登记入场,确保“逢进必扫、逢扫必验、绿码通行、不漏一人”。


“场所码”涉及的信息受法律保护,不得用于疫情防控之外的用途。个人、各类场所的经营和管理者,对“场所码”制度拒不执行、执行不严,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对个人和单位进行处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辖区广大居民积极支持“场所码”使用,进入公共场所时主动扫码,共同守卫健康家园。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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