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申报初创企业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的公示
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初创企业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1〕143号)规定,杨佳明符合申报初创企业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资格。同一个申请人最高每人每月补贴5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6日
监督电话:027-86779323
附件:东湖风景区初创企业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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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人员 类别 |
经营实体名称 |
注册地址 |
核定补贴起止月份 |
核定补贴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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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杨佳明 |
高校 毕业生 |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橙色的士摄影工作室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桥梁社区大李村59号 |
2025年1月至12月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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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000 | |||||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人事劳动局
2026年5月20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