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3-05 |
|---|---|---|---|
| 发布机构 | 东湖风景区生态环境分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强化危废管理,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 ||
强化危废管理,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为持续深化东湖风景区“无废城市”建设,区生态环境分局常态化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夯实了产废单位落实环境安全的主体责任,有效推动了东湖风景区“无废城市”建设,同时总结出了“预防为先、监管为重、宣教为主、整改为要”的危险废物监管方法。
一是预防为先。东湖风景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众多,监管力量有限,因此区生态环境分局前移监管关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各产废单位做好日常自查工作,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有效预防了事故的发生。
二是监管为重。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双随机”检查等手段作为对产废单位线下监管的重要手段,同时结合“湖北省物联网系统”实行线上监管,多措并举强化监管。
三是宣教为主。区生态环境分局在2023年组织辖区产废单位参加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培训7余次,将环境管理知识宣教作为主要方式,不断提升产废单位负责人的管理能力。
四是整改为要。问题整改是危险废物管理环节中最关键的一环,发现问题后,区生态环境积极对产废单位进行帮扶指导。2023年区生态环境分局累计督促产废单位整改危险废物管理方面的风险隐患55处,有效维护了东湖风景区生态环境安全。
供稿:东湖风景区分局余承雨
审核:颜卫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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