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发文日期 2026-04-02
发布机构 区统筹发展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2026年“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反面典型案例(一)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2026年“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反面典型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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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02 发布时间:2026-04-02 |  来源:区统筹发展局

根据省、市、区关于开展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现对近期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经排查,武汉市东湖名邸小区业委会未以业委会名义开设公共收益专用账户,而是委托业委会成员李某开设私人银行账户存放小区公共收益。该行为违反了《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第二款“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委员会等应当将公共收益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单独开户设账,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进行存储和管理”的规定,存在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我局立即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区城乡工作办事处调查处理,督促业委会整改,同时要求城乡社区加强公共收益日常监管。


东湖风景区管委会统筹发展局

                       2025年4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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