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发文日期 2025-09-29
发布机构 区统筹发展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反面典型案例(三)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反面典型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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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9-29 发布时间:2025-09-29 |  来源:区统筹发展局

        根据省、市、区关于开展"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现对近期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武汉丽苑东湖山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东湖山庄小区物业服务过程中,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单位,未单独开设公共收益银行账户,未独立核算,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区统筹发展局约谈了物业负责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


东湖风景区管委会统筹发展局

2025年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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