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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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东湖风景区房管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东湖风景区公开征集受理专业化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线索的公告 |
东湖风景区公开征集受理专业化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线索的公告
东湖风景区公开征集受理专业化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市房管局统一部署要求,东湖风景区建设(房管)局会同区经发局(发改部门)、公安分局、城乡工作办事处(民政部门)、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业化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问题整治工作,力争解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现公开征集受理问题线索,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实反映、提供相关问题线索,东湖风景区管委会相关单位、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职能及时受理、依法依规处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开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底。
二、受理范围及职责分工
专项整治范围为我区实施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重点包括:
(一)未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信息的问题;
(二)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受托作为公共收益管理人,不按要求定期公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支出情况,违规擅自使用公共收益的问题;
(三)受委托代收水电气暖等费用时,违法加价或违规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费用。不按要求公示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情况的问题;
(四)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的问题。
区建设局(房管局)负责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对违法违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进行查处,指导城乡工作办事处、社区配合开展整治。区经发局负责归集专项整治行动中相关部门需推送到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物业服务领域信用信息,并报送至市信用信息平台,对涉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协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惩戒措施。公安分局负责会同物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专项整治活动中涉嫌扰乱社会秩序和诈骗、经济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和侦办。城乡工作办事处(民政)负责指导落实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会同物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发挥好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作用,积极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矛盾纠纷。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负责会同物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规划审批条件和首次登记结果,对存在争议的共有部分进行调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会同物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订立物业服务合同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利用合同垄断经营、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等违法行为。
三、举报电话
区建设(房管)局:86779130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6785933
区公安分局:110
区经发局(发改部门):86628580
区城乡工作办事处(民政部门):86323099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86774953
紧急情况请拨打:1234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