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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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东湖风景区财政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东湖风景区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情况通报 |
东湖风景区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情况通报
东湖风景区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
工作情况通报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4〕16号)要求,我局从2024年6月至8月底对听涛管理处等3家单位(部门)进行了会计监督重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一是确定检查对象。区财政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确定2024年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区级会计监督检查对象为:听涛管理处、区建设管理局、东湖磨山植物园园林工程有限公司3家单位,并通过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官网对被检查单位进行查前公示。
二是明确检查重点。重点检查会计信息是否真实,会计核算是否规范,会计准则和内控制度的规范落实,财政预算管理情况等。
二、检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的问题:被检查单位存在未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要求进行内部控制评价的情况。
(二)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的问题:未按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资金。
(三)绩效评价管理方面的问题:资金与目标值不匹配,指标设计不合理。
(四)政府采购方面的问题:被询价的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部分采购手续不齐全。
(五)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存在闲置资产情况。
(六)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成本,收入成本不匹配;未计提坏账准备;代收养护费无授权委托证明;培训费支出不合规,原始凭证不齐全;未按合同约定验收并支付款项;报销手续不齐全。
三、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罚及整改情况
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被检查单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并要求被检查单位今后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依法执政。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