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10-26 |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东湖风景区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情况通报 |
东湖风景区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情况通报
东湖风景区2023年度
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情况通报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从2023年8月至10月对武汉市东湖实验学校等4家单位进行会计监督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一是确定检查对象,2023年8月,区财政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确定2023年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区级会计监督检查对象为:武汉市东湖实验学校、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武汉市环艺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落雁管理处4家单位,并通过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官网对被检查单位进行查前公示。
二是明确检查重点。重点检查会计信息是否真实,会计核算是否规范,会计准则和内控制度的规范落实,财政预算管理和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等。
二、检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的问题:未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被检查对象均存在不同程度上未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去执行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二)政府采购方面的问题:部分单位采购合同未盖章;小额采招报销程序不规范。
(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部分单位未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固定资产费用化;未在固定资产上放置标识卡,未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台账。
(四)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部分单位凭证原始附件不齐全,会计核算不规范,对政府会计制度理解及运用错误。
三、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罚及整改情况
对于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达整改通知,要求被检查单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认真整改,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并要求被检查单位今后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依法执政。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