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发文日期 2023-06-29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有 效 性 有效
标     题 东湖风景区2023年会计事项监督检查对象公示

东湖风景区2023年会计事项监督检查对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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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6-29 发布时间:2023-06-29 | 

东湖风景区2023年会计事项监督检查对象公示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5号)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3〕14号)的有关要求,我局从7月至11月组织开展对区属相关单位的会计事项随机检查工作。经“东湖风景区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实验学校、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落雁管理处、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武汉市环艺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4家单位。

本次检查过程将严格按照会计事项监督检查有关规定进行,并确保检查过程公开、透明。检查结束,我局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处罚,发现重大问题的将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从严进行查处。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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