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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风景区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环境卫生绿化服务处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7-11-10 15:04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环卫绿化处主要负责景区内道路清扫保洁、湖面打捞,景区内绿带植物养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构成单位来看,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环境卫生绿化服务处部门预算为单位本级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环境卫生绿化服务处总编制人数34人,其中: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人数30人,其中:事业编制30人。其他人员53人。
  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退休55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2万元,纳入金库非税收入6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92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2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5万元;项目支出158万元。
  三、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83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78万元,增长10%,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73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晋级工资、绩效工资,提高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50万元,主要用于晋级、绩效工资、预兑工资。
  2.商品服务支出7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医疗费、住房保障支出。
  (二)项目支出9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75万元,增长326%,主要原因是:预留事业单位奖励工资。其中:
  1. 大集体人员经费项目2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大集体3名员工的工资、福利支出。
  3、预留事业单位奖励工资7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16年职工五项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环境卫生绿化服务处无机关运行经费。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环境卫生绿化服务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环境卫生绿化服务处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公共预算财政拔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环境卫生绿化服务处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1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2016年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武汉市11条禁令,严禁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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