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8-22 |
---|---|---|---|
发布机构 | 城乡处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持续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的通告 |
关于持续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的通告
关于持续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民政部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净化东湖风景区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一)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以及开展合作时,可登录国家社会组织网站:“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版块进行查询,确认该机构是否合法登记注册。或关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避免上当受骗。
(二)社会媒体在宣传报道社会组织成立、开展各项活动和刊登社会组织广告时,应登录该网站进行查询,查实该组织是否依法登记注册,是否有违法记录,以免误导群众。
三、举报内容
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四、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下方公布的电话或邮箱进行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27—86323099。
举报邮箱:939763814@qq.com(邮件标题请备注“打击非法社会组织”)。
信函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369号东湖建材市场内城乡工作办事处社会事务科(邮编:430000)。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乡工作办事处
2023年8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