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试剂采购询价函
各供应商: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以询价方式开展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试剂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询价报价。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二)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持有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须覆盖本次采购全部危化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硫酸、盐酸、丙酮、三氯甲烷、硝酸、过氧化氢、高锰酸钾等)。
(五)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具体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物资适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环境监测实验室日常运行所需化学试剂(含普通试剂、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具体清单见附件。
(二)其他要求
1. 供应商需编制完善的供货方案、质量保障措施及配送进度计划,建立健全自身质量管控体系;
2. 供应商需严格按照约定进度供货,所提供货物应满足货物清单中有关指标、参数、级别等要求,切实保障产品质量满足规定要求,并配合采购单位完成各批次物资验收,确保物资规格、数量、有效期及资质文件符合要求;
3. 供应商需主动整理供货相关文件、资质资料、验收记录及售后台账,配合采购单位完成档案归档工作。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为完成项目的所有报价,应充分考虑完成本项目服务期的所有费用,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采购方概不负责。
三、预算金额上限:人民币1.5万元,超过视为无效报价。
四、供货期及付款要求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周(14日历天)。
付款方式:供货完成且验收无误后支付全款。
五、询价响应文件要求
(一)供应商提供《询价报价单》(见附件)。
(二)供应商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供应商应给出总价和清单中各个项目分项报价。
上述询价响应文件应加盖公章密封送达(一式两份)。
六、相关要求
(一)中选人在项目工作中,不得将受托项目的主要供货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涉及依法需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运输单位承担危险货物运输的,中选人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承运人,并应负责审查承运资质、确保运输及交付全过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二)中选人对有关项目的一切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三)本项目供货周期为14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七、询价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与截止时间
送达地址:武汉市武昌区黄鹂路80号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生态环境分局404室
截止时间:2026年8月17日17时前,逾期不予签收。
联系人:徐思怡 联系电话:13035345105
附件1:询价报价单
附件2:试剂采购清单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
2026年8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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