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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风景区

医疗机构迁址审批公示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新城社区卫生服务站)

2026-03-18 14:57 区行政审批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迁址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3月18日-2026年3月24 日(5个工作日)。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基本情况

 类别性质

  选址

       拟设置诊疗科目

床 位

(牙椅)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新城社区卫生服务站

杨晓

社区卫生服务站(非营利性)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欢乐大道301号东湖庭园9栋一层门面159号

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外签协议)

0张

(0台)

对上述拟迁址的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地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欢乐大道东湖庭园小区14、20栋门面

电话:027-88239270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审批局

2026年3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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