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迁址审批公示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新城社区卫生服务站)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迁址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3月18日-2026年3月24 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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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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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性质 |
选址 |
拟设置诊疗科目 |
床 位 (牙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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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新城社区卫生服务站 |
杨晓 |
社区卫生服务站(非营利性) |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欢乐大道301号东湖庭园9栋一层门面159号 |
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外签协议) |
0张 (0台) |
对上述拟迁址的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地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欢乐大道东湖庭园小区14、20栋门面
电话:027-88239270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审批局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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