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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风景区

东湖风景区湖光村外购安置房市场价格评估服务机构选取的报名公告

2025-05-27 17:08 区统筹发展局

东湖风景区湖光村外购安置房市场价格评估服务机构选取项目的采购人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统筹发展局。现就项目评估服务机构的选取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为加快推进东湖风景区湖光村征收安置工作,须团购周边安置房源予以回迁安置,现拟选取团购房源市场价格评估服务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与。后续将采用摇号或抓阄方式,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评估机构中选定三家评估机构,以“背靠背”独立评估的形式,对意向团购房源市场价格进行评定,评估结果将作为采购人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采购预算

意向团购房源总建筑面积预计在5-12万平方米之间,评估服务费统一按3万元/份评估报告的标准支付。

(三)合同履约期限:以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文件的组成:

(一)报名文件应提供参选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营业执照,企业资质,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证明,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

(二)报名文件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两份,密封提交。

四、报名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楚天181创意园1号楼6  

(二)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16:30(北京时间)

五、公告媒体: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官网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统筹发展局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027-8677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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