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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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1-18 发布时间: |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共依法主动公开相关内容49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5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收到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回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东湖风景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政务公开评估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按照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2023年年度政务公开评估问题清单》,我局组织工作人员逐条进行核查,按要求及时更新了相关内容,完善了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已在东湖风景区管委会官网下“在“食品监管”和“药品监管”三级栏目下完善了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食品药品投诉举报;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等信息的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各项要求整改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未发现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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