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受理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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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12-05 发布时间: |  来源: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武汉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以下学生均可通过所在学校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800元/人: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社会孤儿;
  3、烈属;
  4、残疾人;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二、申报材料
  1、《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1式1份,A4规格,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拟留件;
  3、所在家庭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材料(或《儿童福利证》、《烈士证书》及烈士亲属关系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和收款凭证等证明材料之一)复印件1份,拟留件;
  4、汉口银行卡复印件1份,拟留件。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每年3月1日前向所在院校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四、政策依据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15〕92号)
  ·查询网址: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http://www.whrsj.gov.cn
  五、办理流程图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О一七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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