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9-09-16 |
|---|---|---|---|
| 发布机构 |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2019年第3季度双随机检查结果公示 | ||
2019年第3季度双随机检查结果公示
为贯彻环保部《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环办[2015]88号)和《湖北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落实方案》(鄂环办[2015]28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武汉市环保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制度》(武环办(2016]3号)规定的抽查主体、对象和抽查比例,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了检查企业和抽查人员名单。
2019年第3季度,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根据抽签结果,一共抽查企业7家,其中重点污染源0家,一般污染源7家。具体名单如下:
一、东湖风景区非重点污染源(7家)
1、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张流生小吃店
2、武汉金色阳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3、武汉沁园醉香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4、武汉七号公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5、武汉外语外事职业学院
6、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大功率机车检修段
7、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西西饮品店
执法人员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重点对被抽查单位的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法行为。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