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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风景区

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8-03-16 10:45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主要职能是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维护和管理公园设施及公共绿地,组织管理公园游览与娱乐项目,动物饲养繁殖,植物栽培与养护,国有山林管理,以及科普宣传教育。湿地公园规划与实施,湿地公园建设、维护与管理。
  二、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构成单位来看,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部门预算为单位本级预算。
  三、单位人员构成
  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总编制人数43人,其中:事业编制43人。截止2017年12月底在职实有人数32人,其中:事业编制32人。其他人员29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退休16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2018年部门预算表
  

       表1.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7.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8.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8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586万元、纳入金库管理的非税收入300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922万元,项目支出196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886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288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074万元,增长260%,主要是因为东湖绿道二期建成开放,我公园于2017年12月26日向社会免费开放,不再收取门票,损失部门由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
  (一)基本支出92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7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6万元)、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59万元)。
  (二)项目支出1964万元。其中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964万元。其中:
  1.景区建设与维护977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机械维修,庭园绿化花卉、动物养护、湿地维护,森林防火、卫生保洁,设备材料购置、票证印刷,旅游推广、宣传资料、门面租金,后勤保障、党务工作及其他业务等。
  2.劳务费987万元,主要用于人事代理人员工资及单项奖的发放,支付劳务派遣公司劳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2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63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7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5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2017年同口径持平。 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费的增长,在车辆存量不变的情况下,采取平台监控管理等多种措施,确保不超过2017年的经费水平,与去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2017年同口径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关于规范公款接待用餐的有关规定》控制接待标准,厉行节约,禁止奢侈浪费,确保不超过2017年的经费水平,与去年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金库管理的非税收入。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18年部门收支总预算288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74万元,增长10%,主要是政策性工资、津贴、公积金调标。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28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6万元,占90%;纳入金库管理的非税收入300万元,占10%。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2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2万元,占32%;项目支出1964万元,占6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20万元。包括:货物类120万元,服务类1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共有车辆3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8    辆。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武汉市马鞍山森林公园管理处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196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五、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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