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三部分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三部分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按照《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授权及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武汉市东湖水域保护管理办法》、《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内的风景资源、水域、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市政道路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辖区面积82平方公里。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部门决算由本单位本级决算构成。本单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总编制人数50人,其中:事业编制5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50人)。在职实有人数44人,其中:事业4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4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退休6人。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按照《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授权及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武汉市东湖水域保护管理办法》、《武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对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内的风景资源、水域、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市政道路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辖区面积82平方公里。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部门决算由本单位本级决算构成。本单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总编制人数50人,其中:事业编制5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50人)。在职实有人数44人,其中:事业4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4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退休6人。
第二部分、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2209万元,支出总计2209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减少666万元,降低2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和专项整治经费减少。支出减少666万元,降低23%,主要原因:一是公用经费减少31万元,其中:"三公"经费17万元,劳务费等其他费用14万元;二是专项整治经费减少635万元,其中:鲁磨路提档升级335万元,铁路沿线整治300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209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1万元,占本年支出43%,项目支出1258万元,占本年支出57%。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09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66万元,降低23%。主要原因:一是公用经费减少31万元,其中:"三公"经费17万元,劳务等其他费用14万元;二是专项整治经费减少635万元,其中:鲁磨路提档升级335万元,铁路沿线整治300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2209万元,支出决算为220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951万元,项目支出125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严控"四违"(违法建设、违法填湖、违法渣土、违法占道)559万元,主要成效:违法建设负增长、无违填湖泊情况,"四违"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综合整治经费699万元,主要成效:完成市城管委下达的绩效指标,区域内环境规范有序。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度预算为43万元,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度预算为2104万元,支出决算为210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36%。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24%。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完成预算的24%,比预算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燃料费18万元;维修费9万元;过桥过路费1万元;保险费3万元;年审1万元。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17万元,降低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万元,降低25%;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6万元,降低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八、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万元,较2014年(同口径)减少31万元,降低21%。主要原因是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共有车辆1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7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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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2209万元,支出总计2209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减少666万元,降低2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和专项整治经费减少。支出减少666万元,降低23%,主要原因:一是公用经费减少31万元,其中:"三公"经费17万元,劳务费等其他费用14万元;二是专项整治经费减少635万元,其中:鲁磨路提档升级335万元,铁路沿线整治300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209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1万元,占本年支出43%,项目支出1258万元,占本年支出57%。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09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66万元,降低23%。主要原因:一是公用经费减少31万元,其中:"三公"经费17万元,劳务等其他费用14万元;二是专项整治经费减少635万元,其中:鲁磨路提档升级335万元,铁路沿线整治300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2209万元,支出决算为220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951万元,项目支出125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严控"四违"(违法建设、违法填湖、违法渣土、违法占道)559万元,主要成效:违法建设负增长、无违填湖泊情况,"四违"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综合整治经费699万元,主要成效:完成市城管委下达的绩效指标,区域内环境规范有序。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度预算为43万元,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度预算为2104万元,支出决算为210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36%。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24%。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完成预算的24%,比预算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燃料费18万元;维修费9万元;过桥过路费1万元;保险费3万元;年审1万元。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17万元,降低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万元,降低25%;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6万元,降低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八、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万元,较2014年(同口径)减少31万元,降低21%。主要原因是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共有车辆1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7辆。
第三部分、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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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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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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