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96308130/2021-74757 发文日期 2021-09-03
发布机构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文     号 /
有 效 性 有效 分     类 通知

市园林和林业局进一步加强道路绿化养护企业信用管理的通知

字号 :  | 
更新时间:2021-09-03 发布时间:2021-09-03 |  来源: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市园林和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绿化

养护企业信用管理的通知

各区园林和林业部门、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站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水平,营造全市绿化企业守信经营的市场氛围,根据《武汉市城市道路绿化考评工作实施办法》,现通知如下

一、凡是参与我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的企业,应主动申“武汉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诚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遵守《武汉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和失信惩罚。

二、各区园林主管部门将所负责的道路绿化养护企业名单信息统计上报我局,督促企业完成“系统”注册工作,并形成工作台账。没有完成养护企业"系统”注册工作的,当月武汉市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检查效能评分总成绩扣0.3至0.5

三、局绿化养护处每季度评选全市“十优十差”绿化养护效果道路,考评成绩与绿化养护企业信用评定挂钩,并记入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

  四、各区园林主管部门在日常养护管理检查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企业下达督办单,督办下达后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力,区园林主管部门可向市园林建设管理站书面提供相关提示或不良信用信息内容(有书面处理决定的可提供处罚决定书),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站收到相关信息后,将依据“办法"在“系统”中对该企业诚信进行扣分公布,情节严重的,将企业纳入我市园林绿化失信黑名单管理,按程序将失信信息推送到“信用武汉”“信用湖北”“信用中国等网站。

  特此通知。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 

2021年9月3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