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96308130/2021-34645 发文日期 2021-05-11
发布机构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文     号 武东景文明〔2021〕6号
有 效 性 有效 分     类 政府文件

东湖风景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1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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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4-07 发布时间:2021-05-11 |  来源: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和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围绕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着力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群众,着力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时代主旋律,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推进文明创建工程,着力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促进全区城乡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为建设世界级城市生态绿心,打造世界级城中湖典范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一、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走心 

把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理论宣传大众化,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建强网上网下理论宣传阵地,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

二、认真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宣传教育 

在全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课堂教学、理论研讨、百姓讲堂、网络宣传等活动,促进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开展红色故事征集展演活动。开展各类红色旅游体验活动。组织开展“永远跟党走”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三、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传承红色基因 争做时代新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月”等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设计制作和刊播。规范开展升国旗、奏唱国歌、入党入团入队等仪式。 

2、持续推进公民道德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组织推评第八届全国、省市道德模范,做好宣传教育和慰问帮扶工作,开展道德模范“传帮带”活动。常态化开展“武汉楷模”、身边好人、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行业标兵、“最美”系列等先进典型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

3、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四位一体”的育人体系。组织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季度测评。深化“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持续开展“新时代好少年”推评学习宣传活动,做好全国、省级、市级“新时代好少年”推荐申报工作。推动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依托社区各种阵地设施和人才资源,拓展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家长学校。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室)建设。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加强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宣传。 

4、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落实诚信“红黑名单”双月通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全国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开展诚信教育实践活动,挖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四、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 

1、实施“武汉因你而荣”文明实践活动。制发实施方案,在全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以东湖风景区十四五中心工作为主题,开展“2021东湖文明之星大讲堂”第二季宣传,通过东湖人讲东湖事,展示东湖文明实践新成果,传播东湖文明新风尚,引导人人听党话跟党走、参与社会治理、助力城市发展、共塑城市形象、维护营商环境、传播文明风尚、争当时代英雄、守护健康生活,充分展现英雄城市的独特魅力和英雄人民的文明风采。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不断增强文明实践活动针对性实效性。 

2、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加强统筹谋划,召开全区推进会,促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拓面提质,全区文明实践所、站覆盖率超过100%。根据武汉市即将制订的《武汉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标准(试行)》,进一步推进资源整合,广泛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实施文明实践效果评价。选树一批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建设示范点,推评一批新时代文明实践优秀案例,不断扩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影响力。 

3、推进“志愿服务关爱行动”。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志愿服务工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广泛开展邻里守望、社区治理、扶贫帮困、文化服务、文明劝导、心理援助、环境保护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继续在全区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规范志愿服务注册登记、时间记录和兑换服务,推动志愿服务信息互联互通。开展全区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一批”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引导辖区市民投身志愿服务。

4、培育社会文明风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推行垃圾分类,促进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制作“讲文明 树新风”主题系列公益广告,组织全区持续刊播。推进文明交通行动,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文明礼仪,开展礼让斑马线、警校家护安保畅等实践活动。深化机动车车容车貌整治行动。推进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分餐制”等行动,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氛围。推行文明旅游督导员制度,引导广大市民在旅游活动中展示文明形象。

5、加强网络文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精神,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文明用网。加强和改进网上正面宣传,持续做好重大主题网络宣传,提升网络传播效果。开展清朗网络空间系列专项行动,做好新媒体平台管理引导,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 

五、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立足常态长效,坚持精准对标,争创文明典范城市。对照中央文明办新修订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规范开展文明城区建设测评和督导检查,对全区文明程度指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开展季度测评,通过讲评会、通报排名等形式强化整改。突出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强化考核管理,制定文明创建绩效考评计分办法,将第三方测评、日常督办整改情况和社会评价等纳入绩效考核,建立动态考评和跟踪管理机制。

2、深化文明单位创建。修订《东湖风景区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推动文明单位创建经常化制度化。依托市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系统,健全文明单位动态管理机制。推动文明单位围绕弘扬职业精神、履行社会责任深化创建活动。深化文明单位与社区(村)结对共建,在服务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向非公组织拓展延伸,扩大文明单位覆盖面和渗透率。加强文明单位创建经验交流,进一步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

3、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抓好家庭教育,持续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重点挖掘几代共产党人接力奋斗、为祖国发展和人民事业贡献力量的红色传承家庭。抓好家风建设,联合区妇联组织各级文明家庭、最美家庭通过宣讲、展演等形式宣传好家风好家训,以良好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在重要传统节日和时间节点举办丰富多彩的家庭文明建设活动,示范带动全社会形成共建文明家庭、共庆伟大时代的浓厚氛围。 

4、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注重系统推进,引导学校将文明校园“六个好”标准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全面提升师生文明素养和校园文明程度。通过召开推进会和经验交流会、实地考察、优秀案例分享等形式,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文明校园风采展示活动,着力打造一批文明校园创建品牌。

六、不断丰富和改善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挖掘传统节日文化内涵,让传统民俗走进市民生活。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加强公共文化资源数字化、智慧化建设,提升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

七、加强党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战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委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完善制度机制激发活力、提升效能。全区各单位要履职尽责、各展所长、主动作为,把精神文明建设同各自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一同部署推进,严格督导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加强全区文明办系统自身建设,常态化开展“四力”教育实践,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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