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2-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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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东湖风景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东湖风景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关于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实验培训学校抽检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
东湖风景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关于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实验培训学校抽检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东湖风景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关于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实验培训学校抽检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在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涉及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熊鲜生副食店的食用农产品检测不合格,已处置完毕,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知如下:
被抽检单位: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实验培训学校
一、 样品的基本情况:
1、 样品名称:生姜;
2、 不合格问题:“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 行政处置情况:
1、 处置依据及结果: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并非主观故意,且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及《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
(1)不予行政处罚。
武汉市东湖生态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